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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董事长被免职 近80岁高龄!茅台董事长被免职 季克良:是因为年事已高照顾我

 时间:2020-12-05 07:49 

图片来源:酒业网微信公众号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贵州省国资委近日下发了《省国资委关于季克良等同志免职的通知》。文件显示,季克良不再担任茅台集团名誉董事长、技术总顾问,贵州省酒业高级技术顾问职务。

  该通知还显示,刘自力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顾问,贵州省酒业技术顾问职务。

  另据媒体报道,季克良本人已证实此免职消息,“此次组织上免去我茅台集团名誉董事长等职务是考虑到我年事已高等原因,是照顾我。如今,我已经快80岁了。”季克良称,未来主要在家颐养天年,但若茅台有需要,其也会尽其所能。

  季克良简历:

  季克良,男,1939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自1964年进入茅台工作,从基层做起,之后相继担任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2011年,季克良正式卸任董事长一职,2015年正式退休,仅保留茅台集团名誉董事长和技术总顾问职位。

  延伸阅读:180度大转弯!茅台致歉 申请了十几年“国酒茅台”商标最终无功而返

  引发业界关注的茅台起诉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一事现大逆转,茅台于8月13日夜间22点之后发出一则声明,表示将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此前的起诉,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

  茅台在公开发布的这则声明中表示,自2018年5月25日,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及相关方意见,在深入细致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对茅台提出的“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复审决定“不予注册”。 “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已历时十多年。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茅台将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

  值得注意的是,茅台将此前递交诉讼申请的行为,形容为“因内部工作衔接问题而递交”,而在此次声明中致歉的对象,除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外,所表述的“各相关方”,则被业界解读为此前被茅台在起诉书中列为“第三方”的五粮液、剑南春、汾酒等多家业内知名酒企及机构。茅台在声明最后对业界的示好以及强调开放合作的态度,被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历时多年的“国酒茅台”商标争议或将正式画上句号。

  据悉,2010年贵州茅台对涉及多个使用类别的“国酒茅台“商标进行申请,而在2012年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审后,激起包括五粮液、剑南春等企业在内的多家白酒主流企业联名反对,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异议报告。随后,“国酒茅台”商标被国家商标局宣布不予注册,而茅台随后表示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但仍在2018年5月被复审决定不予注册。故茅台在7月下旬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决定,并将五粮液、剑南春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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